engineer & service

通識中心

黎明技術學院2023年第八屆黎明文學獎徵文辦法

黎明技術學院2023年第八屆黎明文學獎徵文辦法

通識中心

黎明技術學院2023年第八屆黎明小說獎徵文辦法

壹、徵文範圍

一、 徵文對象:本校各系在學學生
二、 徵文類別:短篇小說:每人以二篇為限,每篇三千字至一萬五千字。
三、 獎額與獎金:
    短篇小說:第一名獎狀乙張、小功乙次。﹝另由印刻生活誌增發二萬元獎金

        第二名獎狀乙張、嘉獎兩次。

        第三名獎狀乙張、嘉獎兩次。

        佳作2名,獎狀乙張、嘉獎乙次。
貳、徵文期間

  即日起至112年6月15日(四)。

參、徵文辦法
  一、每人限投二篇。

  二、作品限未發表及得獎者。若投稿作品經獎評會查證或師生檢舉有抄襲者,獎評會將公布投稿者真實姓名,得獎名次取消,並追回獎狀。

  三、作品一律以e-mail投稿。信箱為tao@mail.lit.edu.tw。主旨:第六屆黎明小說獎徵文投稿。

獎評會收到稿件之後會回覆確認信給參賽者,請參賽者注意。若未收到回信請至通識中心詢問。

     四、作品格式以A4大小、字體12級、新細明體橫式排列(稿件若需加用其他字體,請斟酌使用)。作品的首頁附上報名表(附件一)。本文開頭仍須標明題目並將字體加粗。文章內請勿留下個人資料。

  五、稿件若有違反徵文辦法者,一律不予受理;另,若獲獎同學本年度經查證非本校在學學生,將取消其得獎資格,不得異議。

 肆、評選辦法

  一、初審:由通識中心國文組二位教師,核對資格與稿件格式,凡不合者一律取消其參賽資格。凡通過初審者,將刊登作品篇名於通識中心網頁。

  二、決審:請三位國文組教師擔任評審,為求公平公正,採公開評審方式,評選出前三名及佳作。

  三、評審會議設一主持人,由本校教師擔任,但不參與評分與表決。

  四、為維持得獎作品水準,決審入圍之作品,各獎項仍須交由評審委員當場表決之,如評審委員認定未達標準者,該獎項得予從缺。

  五、會議現場公布入圍作品之總分與名次,凡遇有同分同名、或有爭議情形,均由評審委員做最後投票表決。

伍、揭曉

  一、決審會議:112年6月16日(五)12:15~13:20,地點:通識中心辦公室。於112年6月19日(一)17:00前公布於通識中心網頁。

  二、本屆第一名得獎作品,需代表參加文化部指導,印刻文學生活誌主辦「青年超新星文學獎」。第一名得獎者可另獲印刻文學生活誌增發獎金新台幣二萬元整如第一名從缺,亦不得由本次比賽獲最佳成績者獲得增發獎金或代表本校參加青年超新星文學獎。

陸、本徵文辦法未盡之事宜,由通識中心另行補充並公告之。

       如有疑問,歡迎洽詢通識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