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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安中心

檢送「111年度補助辦理環境教育推廣活動計畫」1份,惠請轉知所屬,請查照。

檢送「111年度補助辦理環境教育推廣活動計畫」1份,惠請轉知所屬,請查照。

網站管理員

一、 為鼓勵教師參與活動計畫,可於獲補助後向本部申請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展延研習時數。
二、 旨揭計畫可至本部資訊及科技教育司電子布告欄(https://reurl.cc/a92R2Y)或教育部綠色學校夥伴網路平臺(https://www.greenschool.moe.edu.tw/gs2/)下載。
三、 本案計畫受理期程為110年10月1日(星期五)至110年10月29日(星期五)(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