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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安中心

「教育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2年11月28日以臺教資(六)字第1122704535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1份,請查照。

「教育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2年11月28日以臺教資(六)字第1122704535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1份,請查照。

總務處 事務組

一、 本案電子檔得於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二、 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本部資訊及科技教育司許雅雯專員(電話:02-7712-9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