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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徵求車輛工程系系主任候選人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徵求車輛工程系系主任候選人

人事室

主 旨: 本校公開徵求車輛工程系系主任候選人,敬請公告並惠予推薦適當人選。

說 明:
一、 本校車輛工程系現任系主任任期將於民國112年1月31日屆滿,依規定遴選新任系主任,特公開徵求系主任候選人。
二、 依據本校「系主任、所長遴選注意事項」及車輛工程系「系主任遴選、連任及去職要點」辦理。
三、 任期:民國112年2月1日起至115年1月31日止,共三年。
四、 候選人應具備下列資格:
   (一)具副教授以上資格者。
   (二)專長與車輛工程系教學與研究領域相符者。
   (三)對學校及系、所認同感深刻,具有高度教育熱忱及奉獻之決心者。
五、 候選人如為校外學者當選後,須另依本校專任教師聘任之程序通過專任教師聘任;如需借調者,另依教育部訂頒之教師借調處理原則規定辦理。
六、 申請人請於民國111年10月31日前(以郵戳為憑)將個人資料:詳細履歷(國科會C301表)、最高學歷證書影本、現職及主要經歷證明影本、教師證書影本、著作目錄、研究教學與治系理念、及兩位以上教授(或專任教師)之連署推薦等書面資料寄達:106 臺北市忠孝東路三段一號國立臺北科技大學車輛工程系「系主任遴選委員會」收。
七、 本次系主任遴選作業如有調整變更,悉依車輛工程系網頁(https://ve.ntut.edu.tw/)之最新公告為準。
八、 聯絡人:車輛工程系系主任遴選委員會張佳瑋小姐、電話:(02) 27712171轉3603、傳真:(02)27314990、E-mail:wendy0103@mail.ntut.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