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retariat

人事室

112年公教退撫新制完成立法,原退撫條例同步完成撥補法制化

112年公教退撫新制完成立法,原退撫條例同步完成撥補法制化

人事室

主 旨: 112年公教退撫新制完成立法,原退撫條例同步完成撥補法制化,敬請協助轉知貴校教師,詳如說明段,請查照。

說 明:
一、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以下簡稱:本會)針對《公務人員個人專戶制退休資遣撫卹條例》與《公立學校教職員個人專戶制退休資遣撫卹條例》持續提出法律修正案,委請朝野立委提出,並持續透過國會拜訪與記者會要求政府應立法撥補現有公教人員退撫基金財務缺口,詳見附件(本會新聞稿)。
二、 立法院業於12月16日完成112公教退撫新制三讀,並同步修正《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98條修正條文:「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七月一日以後初任教職員者,其退撫制度由主管機關重行建立,並另以法律定之。前項退撫制度之建立,致退撫基金用罄年度提前之財務缺口,由政府依退撫基金財務精算結果,自前項退撫制度實施之日起,分年編列預算撥款補助之。政府依前項規定完成撥補後,應依退撫基金財務精算結果,接續分年編列預算撥補現行退撫基金,以健全基金財務。」
三、 經本會持續努力,撥補法制化終於達陣,修法完成後,可望解除原有退撫基金之財務風險,後續本會將持續監督優化基金績效,並要求啟動逐年撥補,以確保退撫基金財務衡平、永續,確保全體公教人員的退休權益。
四、 敬請協助公告轉知貴校教師本次修法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