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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

教育部113年各級學校資深優良教師獎勵申請作業事項公告

教育部113年各級學校資深優良教師獎勵申請作業事項公告

人事室

一、依據:

(一)教育部113年02月07日臺教師(三) 字第1132600350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各級學校資深優良教師獎勵要點」(如附件一)。

二、請符合請領資格之教師,於即日起至113年03月15日(星期五) 中午前,檢附聘書影本(A4大小)並請於影本簽名,他校聘書正本備查)送交人事室,逾期恕不予辦理,以利彙整後依規定辦理後續相關審查及申辦作業。

三、符合請領服務屆滿40年者,請填寫「113年服務屆滿40年資深優良教師簡介」(如附件二),完成後併同教師最近1年內2吋光面彩色照片個人照2張繳至人事室,另請將附件四及照片之電子檔 mail 至lemiper@mail.lit.edu.tw。照片電子檔格式:JPG格式、800K~4MB、直式1張。

附件一:教育部「各級學校資深優良教師獎勵要點

附件二:教育部「40年資深優良教師簡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