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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

公告本校112學年度專任職員與約聘人員校務能力檢測訓練及考試相關事項

公告本校112學年度專任職員與約聘人員校務能力檢測訓練及考試相關事項

人事室

 一、主旨:為提昇本校職員與約聘人員之行政能力,依黎明技術學院職員工成績考核辦法第7條規定,於每學期定期舉辦校務能力檢測。

二、實施對象:本校專任職員及約聘人員(擔任二級主管(含)以上及警衛、司機除外)。

  • 實施日期:113年5月30日上午10點至113年5月31日下午4點。
  • 檢測內容:行政能力相關,選擇題25題。

三、檢測作業執行:

(一)檢測地點:各自辦公位置。

(二)檢測方式:受測人員於時間內於GOOGLE表單完成指定之檢測內容。

(三)檢測標準:檢測分數達70分以上為通過,不及格者及請假人員另通知補考時間。

  • 本計畫若有未盡事宜,得由人事室修訂後,經校長核定後公告之,必要時經校長核定提行政會議審議。
  • 本計畫經行政會議審議後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