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retariat

研究發展處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更正本會113年2月29日科會科字第1130013854號函(諒達﹚及其附件,請查照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更正本會113年2月29日科會科字第1130013854號函(諒達﹚及其附件,請查照

研發處 技合組

主旨:
更正本會113年2月29日科會科字第1130013854號函(諒達﹚及其附件,請查照。
 
說明:
旨揭函文之說明三誤繕,計畫執行期間應自2025年4月1日至2027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