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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發展處

修正「科技部補助愛因斯坦培植計畫試行要點」

修正「科技部補助愛因斯坦培植計畫試行要點」

研發處
旨: 修正「科技部補助愛因斯坦培植計畫試行要點」第十二點、第十三點、「科技部補助哥倫布計畫試行要點」第十二點、第十三點,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轉知。
 
明: 檢送修正「科技部補助愛因斯坦培植計畫試行要點」第十二點、第十三點、「科技部補助哥倫布計畫試行要點」第十二點、第十三點及修正對照表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