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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發展處

科技部「自駕車次系統關鍵技術研發專案計畫」自即日起受理申請

科技部「自駕車次系統關鍵技術研發專案計畫」自即日起受理申請

研發處
旨: 本部「自駕車次系統關鍵技術研發專案計畫」自即日起受理申請,請於111年5月20日(星期五)前函送達本部,逾期不予受理,請查照轉知。
 
明:  
  一、 為落實「六大核心戰略產業推動方案」之「資訊及數位產業」,以及「數位國家•創新經濟發展方案」、「亞洲•矽谷推動方案」、「智慧機械產業推動方案」等行政院重要科技政策中有關次世代車電創新研發、「車輛智慧化,ICT車規化」,爰規劃推動旨揭「自駕車次系統關鍵技術研發專案計畫」,由國內學術界與車輛製造/車輛零組件業者共同攜手合作,針對適合臺灣道路駕駛環境與在地產業需求之關鍵核心技術進行創新研發,並將研發成果落實產業應用,期能協助國內產業突破技術瓶頸,有效帶動自駕車次系統之自主研發及國產化,打入自駕車技術供應鏈。
  二、 本專案計畫以前瞻研發、產學合作、國際合作、落實產業應用為目標,申請機構及計畫主持人務必先行詳閱本計畫徵求公告(如附件),申請注意事項擇要說明如下:
     (一)本專案計畫以落實產業應用、產品化為目標,並以產業技術需求(demand pull)為導向,藉由學界之研發能量,針對業界需求之關鍵技術進行前瞻研發,進而將研發成果銜接至產業應用。計畫內容必須具體掌握國內外發展現況與國際標竿技術之比較(必須有明確、量化之技術規格比較);此外,藉由本計畫之投入,目標技術預期可提升程度,超越國際標竿技術之可行性。
     (二)須有至少1家車輛製造、車輛零組件或自駕車相關領域之國內企業參與本計畫,提案時請一併檢附「合作企業參與計畫意願書」,並請提高合作企業的實質參與,相關作法包含:
     1、合作企業提供軟硬體設備、實測場域、研發人力、配合款...等。
     2、計畫團隊研發之技術,由合作企業進行實測驗證,並將實測驗證結果回饋計畫團隊持續精進,以提高後續由合作企業承接之意願。
     3、鼓勵合作企業培育人才,例如學生至合作企業實習,或依本部「鼓勵企業參與培育博士研究生試辦方案」,由業界及本部共同挹注經費以培育優秀博士生。
     (三)必須將研發技術實現於具車規嵌入式系統硬體平台,並符合相關國際車電ISO規範、安全規範及車用規格需求。研發成果必須實際搭載於符合車廠規範之實車,於本部指定之測試場域(例如臺南沙崙之「臺灣智駕測試實驗室」等)進行實車搭載與功能測試。
     (四)計畫團隊必須配合本部規劃,進行跨部會合作、研發技術之跨部會上中下游銜接,並於共用平台車輛完成實車搭載與功能測試。
     (五)本專案計畫鼓勵國際合作,建立長期國際合作管道,以槓桿國際研發能量。
  三、 基於資源有限,本部得調整計畫執行內容、整併計畫團隊與調整計畫團隊成員,以避免重複投入資源研發相同或類似之技術項目,同時加強跨計畫團隊、跨部會之分工合作,俾使有限資源做最妥適的規劃與發揮最大效益。此外,本專案計畫訂有嚴謹的考評與退場機制,執行成效不佳之計畫團隊將予減列經費或不核給下一年度計畫。
  四、 本計畫申請案全面實施線上申請,各類書表請務必至本部網站(https://www.most.gov.tw)之「學術研發服務網」製作。線上申請時,請選擇「專題類-隨到隨審計畫」,計畫類別請選擇「一般策略專案計畫」,計畫歸屬請選擇「工程司」。研究型別請選擇「整合型計畫」,學門代碼請選擇「E9859自駕車次系統關鍵技術研發專案計畫」。
  五、 本專案計畫恕不受理申覆。
  六、 有關線上申請系統操作問題,請洽本部資訊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2)27377590、27377591、27377592,電子郵件信箱:misservice@most.gov.tw。

本校計畫截止收件日期為5月13日,請備妥相關資料送交研發處辦理;逾期或資料不齊恕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