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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發展處

新北市政府教育局辦理「新北市政府教育局111學年度中小學研究發展支持計畫」

新北市政府教育局辦理「新北市政府教育局111學年度中小學研究發展支持計畫」

研發處
旨: 有關本局辦理「新北市政府教育局111學年度中小學研究發展支持計畫」,請貴校協助公告,並鼓勵相關人員踴躍參與,請查照。
 
明:  
  一、 為促進教育人員發揮研究專長,以探究教育現場問題解決困難及專業成長,並鼓勵在校碩博士研究生得參考本局所推動重點方案為研究主題,爰擬定旨揭計畫,以支援相關人員以科學系統研究解決問題,並擴散其成果效益。
  二、 本計畫研究主題有學校國際化的具體實踐等12個,研究範圍請以新北市為主,詳請參閱計畫第6點。
  三、 本案辦理流程順序說明如下:
     (一)說明共識營報名:請於111年5月28日(星期五)前線上(https://docs.google.com/forms/d/e/1FAIpQLSeSTzpkaKgLUbn1nQhJQ9d2_fxAh3BfzlFkPeJHKHepBChlWg/viewform?usp=sf_link)。填寫目標主題、研究召集人、研究團隊資訊及聯絡方式等資料。
     (二)共識營:預定於111年6月17日(星期五)前依申請結果辦理,內容包含說明教育局可提供之相關資訊、目標主題相關方案執行現況與細節及重要性等,並由業務承辦人與參與人員對話討論,以供構思研究計畫內涵。
     (三)計畫撰寫與收件:請於111年7月29日(星期五)前將研究實施計畫經單位主管核章掃描檔及相關證明文件以E-mail寄予主辦單位承辦人信箱(ag0462@ntpc.edu.tw)安排審查。
     (四)審查與核定:本局預定於111年9月通知審查結果並核定補助。
  四、 補助對象(同1研究人員以補助1案為原則):
     (一)本市所屬學校:校長、主任、教師等。
     (二)教育局各科室:任職本局之公務人員、約聘人員、暫雇人員等。
     (三)國內各大專院校:設籍新北市3年以上碩博士生。
  五、 補(協)助項目:
     (一)經費補助及核銷:本計畫之經費以補助研究人員所屬機關為原則,同機關(本局除外)至多核定補助新臺幣(以下同)10萬元整。
     1、個人行動研究及碩士研究論文補助2萬元。
     2、博士研究論文補助3萬元整。
     (二)行政協助:本局依所核定研究計畫提供必要數據及資料,於不影響學校正常運作情況下,得邀請研究團隊入校蒐集所需資訊,並請其仍須遵守個資法等相關規定。
     (三)其他:本局得視各研究計畫運作狀況召開研討會議,彈性調整補助資源,俾利各項研究案順利進行。
  六、 經核定之各研究計畫請配合本局安排辦理分享及成果發表等活動。
  七、 檢附「新北市政府教育局111學年度中小學研究發展支持計畫」1份。

本校計畫截止收件日期為07月22日,請備妥相關資料送交研發處辦理;逾期或資料不齊恕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