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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發展處

化部修正之「文化部臺灣藝術研究補助作業要點」,本年度自本(111)年8月1日至9月5日止受理提案申請

化部修正之「文化部臺灣藝術研究補助作業要點」,本年度自本(111)年8月1日至9月5日止受理提案申請

研發處
旨: 轉知文化部修正之「文化部臺灣藝術研究補助作業要點」,本年度自本(111)年8月1日至9月5日止受理提案申請,請查照。
 
明:  
  一、 依據文化部111年7月1日文藝字第1112026887號函辦理。
  二、 為支持臺灣藝術研究,擴大結合國內藝術研究學術社群、專業館所及單位能量,投入推動本部重建臺灣藝術史計畫,文化部特訂定「文化部臺灣藝術研究補助作業要點」。
  三、 申請資格為國內依法立案之法人、大專校院、學術研究機構等團體或組織、公私立博物館,其餘相關規定詳見補助作業要點,提案計畫期程原則自112年1月起,可研提跨年度計畫(至多二年),跨年度計畫應自補助核定日至次年底前執行結束。
  四、 本補助採線上申請,請於受理申請期間至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https://grants.moc.gov.tw)提交相關資料。如有未盡事宜請逕洽文化部承辦人,電話:02-8512-6522、信箱:pj0037@moc.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