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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發展處

內政部新住民發展基金徵求112年度補助研究計畫之研究議題案

內政部新住民發展基金徵求112年度補助研究計畫之研究議題案

研發處
旨: 有關新住民發展基金徵求112年度補助研究計畫之研究議題案,請查照。
 
明:  
  一、 為落實新住民及其子女照顧輔導之研究事項,新住民發展基金(下稱本基金)公開徵求112年度政策性專案補助研究計畫議題,另依本基金補助經費申請補助項目及基準第18點規定略以,一般性研究計畫以1年期為限;特定政策性研究專案,同一計畫期程最長為3年,以積極務實提升政府優質服務目標。
  二、 為使補助研究計畫議題能涵蓋不同領域,請提案單位或提案人參考「94年至111年度補捐助辦理研究計畫之研究議題類別統計表」(附件1),曾補助之研究議題不宜再行提出。另請依「本基金112年度公告徵求補助研究計畫之研究議題提案表」(附件2),提供研究議題之研究重點及內容摘要等資料,於111年3月1日(星期二)前,將電子檔逕寄承辦人電子信箱(chang8817@immigration.gov.tw),俾利彙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