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證照獎勵方式已開始採用點數制未達兩點以上,不得提出紙本獎勵申請。
2.申請期間:115年2月25日(三)~115年3月25日(三)截止。
3.受理申請之證照取得期間(即為生效日期): 114年8月1日至115年1月31日之在學期間。
4.如證照生效日期已超過 114年8月1日至115年1月31日之在學期間,請於下學期提出申請。
5.申請方式:學生資訊系統」::https://acad24.lit.edu.tw/PHP/index.php線上登記證照,並於申請期間提出紙本申請證照奬勵。請於系統上傳清晰的證照正反面影本,資料模糊會予以退件!
6.「證照獎勵申請表」已更新下載網址:https://www.lit.edu.tw/rd_cat/rd-02-02/ (研發處→就業輔導組→表單下載→證照獎勵申請表)。
7.如有申請學務處 完善就學-證照輔導金同項目之證照,不得重複支領證照獎勵金。(詳情請上本校學務處-課外活動組網址 : (詳情請上本校學務處-課外活動組網址 : https://www.lit.edu.tw/student/6682/ 或至誠樸樓7樓課外活動組詢問)
代表號(總機):
(02) 2909-7811
傳真:02-29095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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