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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修部

弱勢助學

進修部

說明:

1.112學年度第二學期自113年2月1起因應拉近公私立大學學雜費差距,改為加碼弱勢助學,112-1以舊制級距補助金的一半,112-2以新制補助金的一半,如上下學期補助金合計未達新制的20000元,則擇優補助。

2.113學年度第一學期起以新制弱勢助學補助辦法補助。

112-1舊制弱勢助學金級距補助金額

家庭年收入 學校類別 政府及學校補助金額
第一級 30萬以下 私立學校 35,000
第二級 超過30萬~40萬以下 私立學校 27,000
第三級 超過40萬~50萬以下 私立學校 22,000
第四級 超過50萬~60萬以下 私立學校 17,000
第五級 超過60萬~70萬以下 私立學校 12,000

112-2新制弱勢助學金級距補助金額

家庭年收入 學校類別 政府及學校補助金額
第一級 70萬以下 私立學校 20,000
第二級 70萬~90萬以下 私立學校 15,000

(一)申請時間
每學年第一學期開學後至9月30日止。

(二)申請資格
1.家庭年所得不超過新台幣70 萬元。
2.家庭應計列人口之利息所得合計不超過新台幣2 萬元。
3.家庭應計列人口合計擁有不動產價值不超過新台幣650 萬元。

(三)申辦流程
1.學校首頁→在校生→學生資訊系統入口→學雜費減免平台→
選擇弱勢助學→線上填寫欄位後列印申請單→列印後申請單需簽名及蓋章。

(四) 繳交文件
1.申請表。
2.三個月內戶籍謄本(需包含學生本人及父母,已婚加配偶)。
3.前一學期成績單(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60 分以上,新生及轉學生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