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雜費減免
(一)申辦須知:
- 凡符合就學優待減免資格之進修部(不含學分班)之新、舊生請於規定期間至進修部申辦。
- 申辦時間:
- (舊生)於每學期期末考前一個月內申請、(新生) 新生註冊當日,請繳送相關證件至進修部辦理。
- 申請流程: 黎明首頁→資訊系統→學生資訊系統→登錄學號及密碼→學務資訊→學生學雜費減免平台→填寫個人申請減免類別資料→存檔→列印減免申請紙本(並簽名及蓋章點我看範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後,攜帶申請書及所需相關證件至學務組辦理。
- 受理時間為週一至週五下午14:30~22:00,週六上午10:00~下午16:00。
- 如有休、退學之學生請務必至學務組辦理有關減免之事宜,以免影響自身權益(黎明技術學院學生休退學退費作業要點)。
- 每個學期都需繳驗證明資料一次,如有減免身份變動請洽進修部(02)29097811轉1730。
- 依教部部規定,各學制年級申請減免以一次為限,若您為轉學生、復學生及重考生(包含聯合分發)請至進修部洽詢。
- 具有多種身份者,僅能擇一辦理;若有領其他教育部補助費者,也僅能擇一辦理申請。
- 申請學生經審查若資格不符、休退學、中途資格取消者(該學年中若證件有效期限已過須重新主動繳驗證件,否則須將補助款退還學校),需告知本組並歸還補助款。
- 依教育部規定學期中辦理休學或退學之學生,於復學之次一學期方得申領。
- 依教育部規定延長修業、暑期(重)補修、輔系、雙主修及教育學程不得申領。
(二)類別與減免金額
類別 |
說明 |
減免金額 |
備註 |
低收入戶子女 |
減免全部學雜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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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低收入戶子女 |
減免6/10學雜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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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 |
大學部 |
工業類 |
學分學雜費*0.9 |
申請上限:34500元 |
商業類 |
申請上限:30200元 |
理農類 |
申請上限:34400元 |
身心障礙學生及子女 |
極重度、重度 |
核定徵收之學費、雜費補助全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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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度 |
核定徵收之學費、雜費補助 7/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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輕度 |
核定徵收之學費、雜費補助 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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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役軍人子女 |
核定徵收之學分費補助 *(7/10)*(3/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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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卹期滿軍公教遺族 |
大學部 |
核定徵收之學費、雜費 *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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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公教遺族全公費學生 |
核定徵收之學費、雜費補助全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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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公教遺族半公費學生 |
核定徵收之學費、雜費補助半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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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孫子女 |
核定徵收之學費、雜費補助補助6/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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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各列減免必須於每學期期末前一個月上學生資訊系統申請完成列後,備妥所需證件繳交至進修部學務組。手續完成後,該學期繳費單上先行核予減免,否則開學辦理加退選結算完畢後再退款。
- 減免金額若有變更以教育部公告為主,學生不得有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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