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證照獎勵金申請方式已開始採用「點數制」,請先於系統上登記證照,如登記證照的點數加總達2點以上,可提出紙本證照獎學金申請表,辦法請參閱「學生專業技能獎勵辦法修訂通過版」。
四、學生線上申請證照獎勵相關注意事項:
1.申請時間:114年7月1日(二)~114年11月4日(二)截止。
2.受理申請之證照取得期間(即為生效日期): 114年2月1日~114年11月1日
3.如超過 114年2月1日~114年11月1日取得證照,請於下學期提出線上、紙本申請。
4.證照生效期間,學生需具有本校學籍(學分班或當時休學中同學不符合申請資格)
5.系統已帶入存摺資料【未帶入存摺資料者請至出納組(誠樸樓7樓)繳交存摺影本】。
繳交完成者,方能申請證照獎勵金。
6.線上完成申請者,請於申請期間內將證照獎勵申請表,先交予系
辦核可後,由系助交至誠樸樓6樓J604辦公室陳品芸小姐信箱。
(請於影本空白處填寫學制別/系別/班級、學號、性別及姓名),
逾期不予受理。
填寫範例:日四技電機一甲
B21052222 男 王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