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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務處

(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函)機車定期排氣檢驗電子宣導

(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函)機車定期排氣檢驗電子宣導

總務處 事務組

一、 為維護校園環境,杜絕空氣污染,本局推動「校園環保公約」,擬請貴校規範校內師生凡使用出廠滿5年之燃油機車,須完成年度機車定期排氣檢驗,始得進出校園。
二、 為提醒市民朋友定期實施機車排氣檢驗,確認排氣狀況符合排放標準,減少機車之排氣污染,本局提供宣導單電子檔如附件(宣導單圖檔下載網址:https://reurl.cc/KdWdej),請貴校下載列印並張貼於公佈欄或刊登於電子看版協助宣導,共同提升本市空氣品質及機車定檢率,維護市民健康。
三、 若貴校有使用跑馬燈裝置,亦請即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期間協助播放宣傳文字,內容如下:「機車出廠滿5年需每年自主實施排氣定檢,逾期未檢或檢驗不合格罰新臺幣500~3,000元,最重將註銷牌照!」。
四、 倘仍有任何疑問,請於上班時間(上午8時30分至12時00分或下午1時30分至5時30分)逕洽本局空氣品質維護科,或機車定檢專線(02)22505031、(02)22508248。

友善連結

聯絡資訊

總機:(02)2909-7811

各承辦組室分機:

總務長:1301

事務組:1311(組長)、1312、1313

營繕組:1318(組長)、1314、1315

出納組:1331(組長)、1332、1333、1334

保管組:1341(組長)、1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