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規定辦理延畢緩徵延長須具備在學學生身分。如尚未服兵役的延畢及復學之男同學,請於註冊繳費後於學期開始第三週星期四(114年9月25日)16時前,繳交緩徵申請表至生輔組,由學校統一代為辦理延畢緩徵事宜。
二、在學身分認定:(休學學生無法辦理緩徵事宜)
三、申請表單:如附件或至學務處「表單下載區」下載使用。(請檢附繳完之學分費或保險費收據,並黏貼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四、延畢之緩徵辦理自113學年度起,依實際課程需求,得申請一學年為限;如未如期畢業且確定就學之役男學生,請依規定辦理緩徵延長申請。
五、如尚在學而收到徵集令(兵單),請攜帶徵集令,至學校生輔組辦理"暫緩徵集用證明書"繳回所屬區公所辦理緩徵。(如未具有本校在學學生身分者;如休、退學者,即無法辦理)
六、延畢生如無法線上申請役男出國手續,請直接至所屬戶籍鄉鎮區公所申請。
七、延畢學生如未完成註冊(選課或繳交保險費),或身分為休(退)學狀態下,一旦收到兵役徵集令(兵單),因未具在學身分;學校無法幫你辦理緩徵。
八、有關兵役相關等問題,如有疑問日間部請洽詢生輔組張教官,分機:1211;進修部學生洽詢呂老師分機1721;謝謝配合。
附註:
一、114-1學期如申辦「一年期」延畢緩徵,則114-2學期可免申請,但仍請依規定完成選課及繳費事宜。
二、內政部役政司網頁有服役(含替代役)相關資訊;網址https://dca.moi.gov.tw/default.aspx;同學可參考運用。
連絡電話:(02)2909-7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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