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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事務處

導師輔導工作

導師輔導工作

學務處-課外組
依「黎明技術學院導師制度實施辦法」規定辦理,之輔導工作內容如下:
 
  • 一般性輔導:

每位學生每學期至少填寫1次以上,請線上填寫「學生輔導記錄」。

缺、曠課生輔導:請導師自行上網察看班上同學缺曠記錄,請線上填寫「學生輔導記錄」。
 
定察生輔導:每兩週輔導1次,每學期共7次,請線上填寫「學生輔導記錄」。
 
原住民生輔導:每學期至少填寫2次,於期末須繳交紙本至學生輔導中心。
 
其他學生輔導:休退學、記過、危機個案,請線上填寫「學生輔導記錄」。
 
 
  • 特殊生輔導:

每學期班上每位特殊生輔導2次,請填寫輔導紀錄表(可至學生輔導中心索取或至學輔資料下載區下載),並於期末繳交紙本至學生輔導中心。

 
 
  • 通報或轉介個案:

疑似性騷擾及性侵害(窗口:生輔組/進修部學務組)、吸毒請通報生輔組;懷孕、自傷自殺、家暴/親密暴力請通報學生輔導中心。

毒品相關宣導連結如下

戰毒紀 反毒主題影片https://www.youtube.com/watch?v=_v6Zx3jhuRk

反轉毒害 健康心生活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USoyrEn166I

守法、拒毒 迎向彩色人生(拒毒篇)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NpIQzc7X1FA

 
  • 召開班會:

請各班每2週至少依班會討論題綱召開1次班會,每學期召開6次,班會召開後需填寫班會記錄表(可至課外活動指導組索取)由導師及系主任簽名後,繳回課外活動指導組彙整轉至各相關權責單位回覆,再轉發各班導師宣導說明。

 
  • 五專生活週記:

請五專1-2年級導師每2週督促學生填寫1次生活週記並詳細批閱,以即時發現疑惑,解決學生困難,每學期至少填寫8次。

 
 
 
 
★導師若在輔導學生上需要協助,學輔中心還有提供以下服務喔~★
 
  • 諮商轉介:

若需學生輔導中心專業諮商介入,請填寫個案轉介單後(可至學生輔導中心索取)轉介至學生輔導中心。

  • 班級輔導:

為協助推行班上輔導工作,學生輔導中心提供班級輔導及施測申請(可學生輔導中心索取)。導師可針對班上需要的議題接洽學生輔導中心進行班級輔導或施測,或從學生輔導中心為同學們設計的主題當中挑選需要的主題,幫助學生瞭解自己。

學務處

聯絡資訊

連絡電話:(02)2909-7811

地      址:

243083 新北市泰山區泰林路三段2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