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對象:須具備以下資格始可申請
(1)25歲以下(民89年1月1日之後出生),且與父或母或法定監護人,共同設籍桃園市一年以上,就讀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或本市公私立高中職之卓越清寒學生(區公所開立之低收、中低收或兒少生活扶助家庭等證明)。
(2)大一新生113學年度高中畢業總成績為全校1%且目前就讀公私立大專院校學生。
(3)其他年級學生在學學業成績優異(前學年上下學期之學業成績均在80分以上或學年總平均在80分以上,成績至少為全班前20%),具有資賦優異或具有其他特殊才能,表現卓越值得栽培( 4年內曾參加市級以上比賽且名次為前三名者)且品行優良,未有記過以上之處分,另外,曾經獲得本獎助學金補助之公私立大專院校學生得優先申請。
二、獎學金金額:每年12萬元,金額得視審議委員實地訪視結果酌予增減,並且如已接受政府補助或其他慈善機構獎助、其它公費或獎助學金,應說明獎助單位、獎助事項、獎助金額及獎助時間,並得視實際情形酌予調整獎助金額。
三、申請期程:自即日起至10月24日止(本校收件截止時間,以利資審作業)。
四、申請資料:請詳閱附件資料內容,本獎助學金之送件申請,經審查後不論錄取與否概不退件(影本應註明與正本相符)。
連絡電話:(02)2909-7811
地 址:
243083 新北市泰山區泰林路三段2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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