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資格:家境清寒或家庭突遭變故學生,且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達80分以上、操行成績75分以上,無懲處紀錄者。
二、申請資料:
(一)申請書。
(二)前一學期成績證明書。
(三)清寒證明文件或家庭變故證明(由村、里長出具)。
(四)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影本。
(五)申請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三、申請期程:自3月1日至20日止。
四、申請文件一律掛號郵寄基金會(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五段188號十樓),逾公告收件截止日期恕不受理(以郵戳為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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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絡電話:(02)2909-7811
地 址:
243083 新北市泰山區泰林路三段2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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