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資格:就讀國內大專院校或產攜專班僑生二年級以上學生(需持有僑委會i橋卡),且未領取114年度傑出及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者。
二、申請期程:自即日起至3月6日止,至僑委會「獎學金申請系統」填報;另於3月9日下班前,將相關檢附資料逕送生輔組統一辦理審查與申請作業。
三、申請文件:
(一)申請表及相關證件黏貼單(請依說明勾選、妥善黏貼並簽名)
(二)113學年度上下學期中文成績單(申請僑生如為海外僑校教師子女者,應檢附家長現任職僑校服務證明;倘為清寒家庭子弟,併提供清寒證明)
(三)僑委會i橋卡
四、限制條件:
(一)本獎助學金之申請,以各級學校所規定之修業年限為準,凡留級、重讀、延畢及研究所一年級在學僑生,均不得申請。
(二)已領取僑委會「114年度傑出及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者,不得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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