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資格:連續設籍金門縣達三年而現仍在籍,並於該縣完成完整國民中學教育階段,目前就讀國內大專院校,未領取政府公費待遇之成績優異學生(學業平均成績達80分以上)。
二、申請期程:自3月1日至15日止,採線上申請方式辦理(網址https://cas.kinmen.gov.tw/EducationStudent/#/pages/login)。
三、申請文件:
(一)申請書
(二)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影本
(三)前一學期成績單
(四)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
(五)學生本人之郵局或土銀存摺影本
(六)切結書(僅研究所學生填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