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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事務處

高雄市114學年度第2學期「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事宜

高雄市114學年度第2學期「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事宜

生輔組

一、申請資格:設籍該市6個月以上,具(中)低收入戶資格,且品學兼優之學生(學業成績平均達80分,並且功過相抵後,無警告或申誡以上處分)。

二、申請期程:自3月1日至31日止。

三、申請文件:

(一)申請書

(二)(中)低收入戶證明

(三)前一學期成績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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