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資格:設籍居住台南市滿3年以上,家境清寒且品學兼優大一年級學生(前一學期學業與操行成績達75分以上,體育成績達70分以上)。
二、獎學金金額:每月新台幣2,000元(自第一學期下學期開始至畢業,惟每學期學業與操行成績未達標,休(退)學、休學、轉學等情形則停止發放)。
三、申請期程:自3月1日起至4月30日止,採通信申請方式辦理(地址:台南市麻豆區埤頭里麻佳路一段347號);已受領旨揭獎學金者,於9月30日前向基金會提出成績證明書及繼續申請獎學金之理由書。
四、申請文件:
(一)申請書
(二)系主任推薦書
(三)申請本獎學金理由書
(四)成績證明書
(五)清寒證明(村里長開立即可)
五、注意事項:
受領獎學金學生如有下列之一項情形時,立即向該基金會申報:
(一)大學畢業時
(二)休(退)學、復學、轉學及退學
(三)本人及家長或監護人之身份或住址變更時
(四)其他重要事項變更時
連絡電話:(02)2909-7811
地 址:
243083 新北市泰山區泰林路三段2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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