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資格:就讀高級中等以上學校之山西籍學生(僅限親生子女)。
二、申請期程:自3月1日至31日止,申請書與檢附資料請於3月23日下班前,逕送至生活輔導組統一辦理申請作業,逾時不候。
三、申請文件:
(一)申請表
(二)本籍證明文件:
1.載有學生本籍為山西省證明文件或直系血親之有效本籍證明文件(一等血親為準)
2.山西省同鄉會出具之會員及籍貫確認函
3.大陸山西省籍來台留學生,需提供大陸身分證等足以確認戶籍之證明文件
(三)申請人郵局或銀行存摺影本
(四)114學年度第2學期在學證明文件(註冊收據或學生證影本)
連絡電話:(02)2909-7811
地 址:
243083 新北市泰山區泰林路三段2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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