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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務處

本校整體發展獎補助款資本門申請注意事項及流程

本校整體發展獎補助款資本門申請注意事項及流程

總務處 事務組

本校整體發展獎補助款資本門申請注意事項
1. 任何補助案件採購(包含整體發展補助、獎補助、專案補助、國科會、勞委
會…等政府機構),只要是整批材料、物品或是財產等此類申購案件,均適用
政府採購辦法辦理。
2. 各項相關補助計劃,需依各系(室)所提報之中長程計劃需求申請。
3. 申請項目請以教學設備及節能設備為優先考量。
4. 各系(室)所申請之預算,請註明優先順序。
5. 申請之項目如單價金額未達壹萬元之設備部份,不宜以獎補助款資本門方式
採購,敬請各申請單位配合辦理。
6. 如有變更申請項目、規格及數量,需上專責會議說明及通過後,還需報原申
請補助單位備查審核(其他補助項目,請依各補助單位相關規定辦理)。
7. 所有補助案件金額在壹拾萬元(含壹拾萬元整)以上,均需上網公告。
8. 如採購獨家之設備財產,依正規採購簽核過後,需上專責會議說明通過,公
告金額以上,需報部核可文號後,需再上網公告七天以上,確認為獨家後,
依採購辦法議價後採購簽約。
9. 案件申請時,請確實開出所需詳細規格,勿將廠牌及型號列出,所開出之規
格需三家以上合格廠商能採購方可。
10.所申購設備用途及存置地點變更,請於核銷一學期後再行變更,其補助款設
備於一年後始准變更。
11.設備核銷建帳後,請確實貼上財產標籤以供查核。
12.設備核銷開始使用後,請各單位建立使用記錄及保養記錄,以備查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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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資訊

總機:(02)2909-7811

各承辦組室分機:

總務長:1301

事務組:1311(組長)、1312、1313

營繕組:1318(組長)、1314、1315

出納組:1331(組長)、1332、1333、1334

保管組:1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