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 | 明: | |||||
一、 | 旨案乃為推廣玻璃藝術與設計,鼓勵玻璃創作及對玻璃材質、複合媒材等之運用,進而提昇國內玻璃、藝術創作與設計應用之水準,促進玻璃設計藝術及玻璃媒材設計應用之發展。 | |||||
二、 | 本比賽初選作品圖照自111年6月1日至6月7日止收件,簡章請於本局網站(https://culture.hccg.gov.tw/ch/home.jsp?id=8&parentpath=0,1&mcustomize=municipalnews_view.jsp&toolsflag=Y&dataserno=202204010006&t=MunicipalNews&mserno=201808270007)下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