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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事務處

(法治宣導)函轉外交部因應國人赴緬甸、柬埔寨等東南亞國家工作落入詐騙陷阱並遭限制人身自由之警語標示2份,請協助積極辦理宣導,請查照。

(法治宣導)函轉外交部因應國人赴緬甸、柬埔寨等東南亞國家工作落入詐騙陷阱並遭限制人身自由之警語標示2份,請協助積極辦理宣導,請查照。

學務處-生輔組

說 明:
依內政部警政署111年8月4日警署刑防字第1110133108號函轉外交部111年7月29日外亞太六字第1111302740號函辦理。
二、 為保護國人權益,避免旨揭事件持續發生,請貴單位依權責持續向所屬學生、從業人員或民眾加強宣導:
(一)各大專院校、新北市政府教育局:近期適逢畢業季及暑假期間,請協助於各級學校、各班級社群平台群組加強宣導相關新聞及資訊。
(二)新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相關公會:請透過各旅行社宣導、提醒擬搭機前往柬埔寨、緬甸等東南亞國家求職之國人提高警覺,若有異狀請協助通報警察機關查處。
(三)新北市政府勞工局(就業服務處)、相關職業工會、同業公會:請協助向求職民眾宣導,若有標榜前往柬埔寨、緬甸等東南亞國家從事高薪工作之職缺,應協助查證並通報警察機關查處。
(四)新北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近期具原住民背景之受害人數有增加趨勢,請協助透過適當方式及管道進行宣導。

境外求職1

境外求職2

外交部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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