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retariat

學生事務處

111-1第二梯次宿舍核准名單與入住相關事項

111-1第二梯次宿舍核准名單與入住相關事項

學務處 住服組

第二梯次核准名單如下:(如下附件)

1111校內女宿第二梯次核准名冊

1111校內男宿第二梯次核准名冊

1111明志館宿舍(男生)第二梯次核准名冊

註:宿舍床位於入住時公告於報到服務台

 

注意事項:

1.入住時間如下(黎明本部校內宿舍)

新生入住時間:9月1日(四) 09:30~17:00

新舊生入住時間:9月3日(六).9月4日(日) 10:00~17:00

註:明志館因配合整修調整,統一9/4(日)十點入住

2.入住須帶資料

A身分佐證資料:

一般新生:身分證

身障生:身障手冊或鑑輔會證明(註冊時已繳交者不需攜帶)

低收/中低收生:低收/中低收證明(註冊時已繳交者不需攜帶)、低收學生須同時攜帶上學期成績單或是系統成績單之截圖

B繳費證明:

已完成繳費者:繳交繳費收據(採電子繳費者私訊繳費完成之截圖給宿舍老師)

就學貸款者:繳交就學貸款申請書影本

*最晚須在9/16(五)16:00前完成繳費,9/16未繳交繳費證明者學校得要求三天內離宿。

*校內符合新生補助住宿費者可攜帶身分證佐證即可(明志館除外,明志館需繳交繳費證明)

*明志館符合新生補助住宿費者須在9/16前繳交或貸款全額住宿費,期末會退9500元至個人帳戶內。

*有低收資格之舊生(含一年級下學期)須符合上學期平均成績60分以上方可申請住宿費補助,

請有低收身分同學務必留意自己的成績。

繳費方式可參考以下網址第四頁:請按我

 

3.家樂福開宿特賣可參考以下網址:

請按我

學務處

聯絡資訊

連絡電話:(02)2909-7811

地      址:

243083 新北市泰山區泰林路三段2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