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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事務處

社團法人台灣金融服務業聯合總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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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處 住服組

主旨:
檢送本會金融服務業教育公益基金(下稱本基金)「111學年度金融服務業教育獎助學金作業簡章」、「大專生金融就業公益專班」輔導資訊各乙份,敬請公告相關資訊,受理學生申請,並協助辦理相關作業,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111年9月15日本會「金融服務業教育公益基金暨金融科技發展基金管理委員會」第10次會議決議辦理。
 
二、本基金由10大金融商業同業公會、金融周邊單位及金融機構等共同捐助成立,104年首度提供全國各大專院校獎助學金名額,承蒙各校受理申請及辦理審核作業,順利發放,並已連續7年持續辦理。本年度捐款名單如附件一。
 
三、有關獎助學金作業原則摘述如下:
 
 
(一) 本教育獎助學金以現就讀於國內各公私立大專院校之在學學生(不含在職專班學生、空中大學生、假日班之進修推廣生、碩士生及博士生)為獎助對象,且學生之學業及德行成績與財務狀況需符合金融服務業教育獎助學金作業簡章( 以下稱簡章,附件二 )所列條件。
 
 
(二) 受獎學生每位可獲得新台幣5萬元,分別於同一學年度上、下兩學期註冊後,各發放2.5 萬元,預計於111年12月底及112年5月底發放。
 
 
(三) 請貴校將本基金獎助學金資訊公告於學校官網及各系官網,以達資訊公開揭露。
 
 
(四) 111學年度獎助學金學生申請日期為111年9月26日至111年10月26日,為方便作業,特委請貴校受理申請獎助學金及辦理審核作業,並請貴校將審核後之受獎名單,於111年11月2日前,上傳正取及候補受獎學生資料至本會管理系統 https://web.intersoft.com.tw/member/tfsr,完成後匯出表格並以函文送達本會,俾憑辦理審定作業,核發獎助學金。
 
 
(五) 經審定通過之受獎名單,本會將以專函通知貴校;獎助學金之發放,將由本會匯入受獎學生所提供之匯款帳戶。
 
 
(六) 受獎學生如發生退學、休學情事,請貴校主動通報本會,其中退學生、休學生尚未撥款之獎助學金則停止發給(通報單詳附件二簡章之附表三)。
 
 
(七) 申請獎助學金之學生,其檢附之證明文件,如有偽造不實情事,本會將追回學生已受領之獎助學金。
 
四、貴校獲配111學年度獎助學金名額為9名,謹檢附111學年度金融服務業教育獎助學金作業簡章乙份(詳附件二),敬請公告周知貴校學生,以利學生申請(申請書詳附件二簡章之附表一)。
 
五、另111學年度新增各校獎助學金申請學生候補名額2名,俟各校正取受獎學生名單予本會,經審訂確認後,若有缺額將由候補學生遞補。
 
六、本會獎助學金管理系統上各校之帳號與密碼與往年相同,若有任何問題,請主動電郵聯繫本案聯絡窗口(施小姐 電話:2598-3328#305、電子郵件信箱:shirley@tfsr.org.tw),俾便告知貴校使用。
 
七、本會另提供1頁「大專生金融就業公益專班」輔導資訊說明(詳附件三),請貴校轉知所提報受獎學生參考,並鼓勵其報名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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