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retariat

學生事務處

轉知新北市政府為協助視覺功能障礙學生畢業後就業,並促使公部門能進用視障者從事電話服務工作。

轉知新北市政府為協助視覺功能障礙學生畢業後就業,並促使公部門能進用視障者從事電話服務工作。

學輔中心

函轉新北市政府為協助視覺功能障礙學生畢業後就業,並促使公部門能進用視障者從事電話服務工作,協助宣傳就業訊息。

一、依據新北市政府112年7月7日新北府勞輔字第1121269846號函辦理。
二、另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46條之1第1項規定,政府機關(構)及公營事業自行或委託辦理諮詢性電話服務工作,電話值機人數在10人以上者,除法規另有規定外,應進用視覺功能障礙者達電話值機人數十分之一以上。
三、經查衛生福利部於新北市設有113保護專線職缺,符合資格之視障應屆畢業生及校友若有求職意願,可逕洽新北市政府勞工局,或由學校提供名單,俾利推介輔導進用。
四、檢附新北市政府「113保護專線」視障社工員徵才資訊1份。

學務處

聯絡資訊

連絡電話:(02)2909-7811

地      址:

243083 新北市泰山區泰林路三段2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