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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事務處

各障礙類別之說明

學輔中心

各障礙類別之說明

  1. 視覺障礙
  • 由於先天或後天原因,致使視覺器官缺損,依不同的視力狀況,個別差異大,請直接詢問視障生需要什麼協助。如:協助安排前面或適合的座位、可看到黑板或投影片的字體大小、是否需要上課講義、講義及試卷放大、協助學生借同學筆記放大影印。
  • 考試時可評估學生狀況後予以適當的調整,如:試卷字體放大或報讀、以口述或他人代抄方式答題、延長考試時間等。

 

  1. 聽覺障礙
  • 聽力困難,任課教師多給予視覺線索(如坐在第一排、語速放慢等)或課前提供講義協助學習。
  • 評量時若包含有聽力測驗,建議改以文字測驗。

 

  1. 語言障礙
  • 語言理解或語言表達能力與同年齡者相較,有顯著的偏差或遲緩現象,會出現說話咬字較為困難,語言有些含糊不清,而造成溝通困難者。
  • 若需要上台報告,可詢問學生的意願,適當給予學生表達的機會。

 

  1. 肢體障礙
  • 指軀幹之機能有部分障礙,致影響參與學習活動者。
  • 部分學生障礙不明顯,也能與一般生一起上體育或實作等課程。建議可以直接和他討論他的限制和專長。

 

  1. 智能障礙
  • 指個人之智能發展較同年齡者明顯遲緩,且在學習及生活適應能力表現上有顯著困難者。
  • 依程度安排學習內容及同儕協助,適性調整教學策略及教學法,簡化、減量或替代等學習及考試評量調整(如(出席狀況、上課表現、作業等)
  • 大多在人際互動上也有些許困難,請協助留意。

 

  1. 身體病弱
  • 因重要器官(如心、肝、肺、腎、造血、吞嚥、胃腸、膀胱等)失去部分功能或患有慢性疾病而身體衰弱。
  • 重要器官喪失的學生通常需要定期就醫、固定服藥、及日常的飲食保健,體力上的負擔也不能太過,一般普通的感冒或是疾病時,更需要注意身體,以免引發其他的病狀。

 

  1. 腦性麻痺
  • 是指在出生前或出生後不久,因為直接或間接的因素,使還在發育中的大腦(未成熟階段)一處、或多處受到傷害,造成以動作障礙為主的神經發展性損傷。
  • 腦性麻痺者因腦部損傷,而有肌肉張力的問題,間接導致學生在移動身體、維持身體姿勢,甚至日常功能性活動有困難,應多了解學生狀況避免受傷。
  • 主要症狀就是運動障礙,須確認學生上、下學及在校活動所需的協助和行進的安全。

 

  1. 自閉症
  • 自閉症學生有顯著的社會互動及溝通困難,通常會很直接的表達自己的意思,不容易聽懂言外之意,忽略他人表情或情緒的變化。通常他們是沒有惡意的,只是需要提醒。
  • 與學生溝通需直接、具體,尤其是在告知重要事項及重點時,必要時,可安排同儕協助提醒。
  • 在教學上,老師可以多提供反覆練習與循序漸進的機會,儘量實用化、具體化。
  • 在團體活動中,若學生不知道怎樣參與、不容易找到組別,可以親自示範幾次或帶領其融入團體。

 

  1. 多重障礙
  • 包含二種以上不具連帶關係且非源於同一原因造成之障礙者。
  • 老師可先詢問學生是哪幾種障礙類別及主要影響學習的障礙,再針對不同的情況,提供所需要的協助。

 

  1. 情緒行為障礙
  • 指長期情緒或行為反應顯著異常,嚴重影響生活適應者;其症狀並非因智能、感官或健康等因素直接造成。類型有注意力缺陷過動症(ADHD)、焦慮性疾患、情感性疾患、精神性疾患等。本系兩名學生分別為妥瑞症及注意力缺陷過動症(ADHD)。
  • 行為或情緒顯著異於同年齡或社會文化之常態者,得參考精神科醫師之診斷認定之。
  • 除學校外,至少在其他一個情境中顯現適應困難者。在學業、社會、人際、生活等適應有顯著困難,且經評估後確定一般教育所提供之輔導無顯著成效者。

 

  1. 學習障礙
  • 學生智力方面正常,但在學習上(如讀寫、口說、數理等)的部分有困難。如:閱讀方面困難,在遇到大量文字閱讀時,速度會較慢,非文字閱讀性的知識吸收,則無影響。
  • 學習障礙學生多數在學習有很大的挫折感,可多利用記憶策略,教學時明確強調學習重點,在教學中若牽扯到概念學習時,可用依序、累進、漸增的方式幫助學生學習。
  • 學障生大多智力與其他同學相同,早期診斷的學習障礙狀況可能隨著年齡增長,擁有自己的學習方法。可先從學生平常上課表現、考試情形來了解學生的學習狀況,隨時在學生需要時給予協助,而不過度插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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