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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事務處

114學年度華僑救國聯合總會僑生獎學金申請事宜

114學年度華僑救國聯合總會僑生獎學金申請事宜

生輔組

一、申請資格:凡在國內私立大學院校大學部(不含研究所)就讀,並確係海外保送或港澳考取,亦或自行來台介考有案之僑生,具備下列條件者,均可申請。

(1)上學年度學業成績平均在75分以上,操行成績甲等者。

(2)本學年度未享有其他任何獎學金者。

(3)以清寒為優先分配(須出具清寒證明)。

二、申請期程:自即日起至10月24日止(以利學校實施資審作業)。

三、申請文件:請詳填申請表,連同上學年度成績單,逕送學務處生輔組辦理,逾時不候。

四、獎學金額度:獎學金新台幣伍仟元及獎狀乙紙。

學務處

聯絡資訊

連絡電話:(02)2909-7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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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3083 新北市泰山區泰林路三段2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