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retariat

學生事務處

教育部核定本校114學年度清寒僑生助學金事宜

教育部核定本校114學年度清寒僑生助學金事宜

生輔組

一、教育部核定本校114學年度清寒僑生助學金,計有98員。(名冊如附件)

二、補助年限為一年,自114年9月1日至115年8月31日止,獲得助學金之學生若因故休、退學或開除學籍,其助學金停止發給(預計自115年1月起撥發);另外,應屆畢業生則轉撥至畢業月份止。

三、僑生經查有偽造或提供不實證件屬實者,除撤銷其資格及追繳已領之助學金外,並依法追究相關責任。

四、獲得助學金之僑生,請於115年6月30日前,至生輔組領回私章。

五、未獲得助學金申請之僑生,請於115年1月10日前,至生輔組領回私章。

學務處

聯絡資訊

連絡電話:(02)2909-7811

地      址:

243083 新北市泰山區泰林路三段2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