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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事務處

財團法人嘉新兆福文化基金會「115年度嘉新獎學金」申請事宜

財團法人嘉新兆福文化基金會「115年度嘉新獎學金」申請事宜

生輔組

一、申請資格: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在學之學生(不含研究所),具政府機關核定之家境清寒或身心障礙資格,且成績優異者。

(1)具家境清寒身分學生:學業成績總平均達80分以上,且無任何一學科低於60分。

(2)具身心障礙身分學生:學業成績總平均達70分以上。

二、申請期程:自3月13日9時起至4月14日17時止,採線上申請並上傳相關檢附文件(網址https://application.chf.ngo/award/education)。

三、檢附文件:

(1)成績單:目前就讀學校歷之年各學期正式成績單(114學年第1學期)。
(2)家境清寒者,請提供政府機關核發之證明文件。
(3)身心障礙者,請提供衛福部核發予本人之身心障礙證明。
(4)自述:請於線上申請系統繕打,500字以內,內容可以包括家庭背景、求學歷程、個人志向及閒暇興趣...等。
(5)師長推薦信:
a.推薦信須載明推薦人姓名、職稱、服務科系或教學科目、E-mail及電話號碼等雙聯絡方式。
b.需有推薦人親筆簽名。
c.師長推薦信由申請學生自行上傳,勿以紙本寄送本會。
(6)申請人金融機構存摺影本(載有金融機構名稱、戶名、帳號之頁面)。
(7)個資使用同意書。
(8)肖像權使用同意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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