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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事務處

「跟蹤騷擾防制法」自111年6月1日施行

「跟蹤騷擾防制法」自111年6月1日施行

學務處-生輔組

主 旨: 函轉「跟蹤騷擾防制法」制定案,業奉總統110年12月1日華總一義字第11000108131號令公布,並自111年6月1日施行,茲檢附總統府秘書長函影本、制定總說明、逐條說明及條文全文各1份(如附件),請查照。

說 明: 依內政部110年12月14日台內警字第1100144989號函辦理。

跟蹤騷擾防制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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