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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事務處

五專前三年學生免學費及各類雜費減免申請須知

五專前三年學生免學費及各類雜費減免申請須知

學務處-生輔組
  1. 申辦方法:填寫「五專前三年免學費申請暨切結書切結書」,若勾選不申請免學費補助,請務必於備註欄空白處記載原因
  2. 各類雜費減免請參閱下表,有打「」表示另需辦理雜費申請項目,依據「各類學雜費減免」流程完成成雜費減免申請。
  3. 低收入戶身分者填寫「五專前三年免學費申請暨切結書切結書」勾選不申請免學費補助,再依據「各類學雜費減免」流程辦理低收入戶學雜費減免,以免無法請領助學金
  • 注意事項:
  1. 經學校審核完成後,學生因故於開學後兩週內辦理休(退)學者;由學校主動註銷免學費申請資格。
  2. 曾經在其他學校申請過同等學程之免學費補助且金額已超過本學期學費者不得再次申請。
  3. 各類學雜費減免系統應確實填寫與核對所填寫之學生本人與家屬身分證字號,身分證字號胡亂填寫、冒用他人身分證字號,即資料不全不予申請或取消資格並繳還免學費全額。

學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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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3083 新北市泰山區泰林路三段2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