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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事務處

112-2宿舍申請相關規定

學務處-住服組

112-2宿舍申請相關說明:

申請時間:

112年12月13日起-112年12月29日止

申請方式:適用各年級本國生與一般境外生

1.線上申請:至學校官網-在校生-學生資訊系統登入,

進入BCA學生申辦作業-住宿申請作業-新增,

填寫申請資料並送出。(申請步驟可參閱下面檔案)

 

2.繳交紙本資料(本國學生)

本次申請宿舍之[本國生]不論年級,

皆須繳交紙本申請單(連同證明文件)

至F106住宿服務組辦公室境外生一樣只需線上申請。

 

3.重要:配合教育部校內住宿補貼計畫,

本國生之住宿費會依身分減免補助

詳細說明請見

附件:學生宿舍申請規定及收費內

(貳、配合教育部大專校院校內住宿補貼計畫,補貼說明)

 

請參考以下附件或連結:

1.學生宿舍申請規定及收費(含教育部大專校院校內住宿補貼計畫)

2.申請資格與優先次序

3.學生申請住宿線上作業流程及列印繳費單步驟

住宿生活管理規則

泰山館賃居學生宿舍(套房)(僅限男性)

明志館賃居學生宿舍(雅房)(僅限女性) 

校內宿舍配置圖

校內宿舍環境介紹

 

注意事項:

1、線上申請填寫完成須點選送出(確認只是儲存功能),才能列印申請單。

若有特殊身分,例如:低收入戶、中低入戶、身障生(特殊生),

申請住宿原因務必填寫自己所屬身分,並繳交相關證明文件

若證明文件月底尚未拿到者請務必先行繳交申請單,證明候補即可

(低收及中低須於113年2月仍為有效之證明),以免影響相關權利。

所有申請含繳交紙本申請單須於112/12/29前完成,

逾期者一律直接候補辦理。

2、校外明志館宿舍因房型不同位置有限,以112-1續住同學為主,

新申請同學將視餘床位房型安排,請一樣先線上登記及繳交紙本申請單,

舍監會電話聯繫確認有空位之房型才正式登記(不是線上填到任何房型即可住該房)。

3、若有住宿費未繳交紀錄者或是之前住宿期間有重大違規者、

外宿日期過多者,將不予核准申請。

4、核准住宿同學須於入住前完成規定之全額住宿費繳交

(就學貸款者須完成就貸申請並於入住時出示申請書)

 

如有疑問請於平日上班時間(08:00-17:00)

(寒暑假期間09:00~16:30)至住服組F106

或撥打0229097811/0229097812

轉分機1281.1282.1283找宿舍負責老師詢問。

若有未盡事宜將隨時公告於學校網頁。

學務處

聯絡資訊

連絡電話:(02)2909-7811

地      址:

243083 新北市泰山區泰林路三段22號